公司转让后原债务该怎么办

法律分析:
(1)公司转让存在股东变更和整体转让两种情形。股东变更时,公司主体不变,债权债务依然由该公司承担,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,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。
(2)公司整体转让涉及合并或分立。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;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,不过若分立前与债权人有书面债务清偿约定则按约定执行。
(3)若转让过程中出现恶意逃避债务行为,债权人能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,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担责。

提醒:
公司转让时债权债务问题复杂,不同转让方式法律后果有别。债权人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收集证据,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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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当公司仅股东变更时,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,不必因股东变动而担忧债权实现问题,可通过正常的催款流程,如发送催款函等方式主张自己的权益。
(二)若公司整体转让,出现合并情况,债权人可向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主张债权;若为分立情况,原则上可要求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,若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有书面债务清偿约定,则按约定处理。
(三)若转让中存在恶意逃避债务行为,债权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,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,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法人分立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,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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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股东变更转让:公司仅股东变化,主体未变,债权债务仍由公司担,债权人可要求公司偿债。

2.整体转让:若公司合并或分立,合并后的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债权债务;分立前债务,分立后公司负连带责任,除非分立前与债权人书面另有约定。

3.恶意逃债处理:转让中若有恶意逃债,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等维护权益,要求责任主体担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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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公司转让分股东变更和整体转让(合并或分立)两种情况,股东变更公司债权债务仍由公司承担;整体转让按规定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,分立前债务分立后公司一般承担连带责任;转让中有恶意逃债行为,债权人可诉讼维权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。股东变更只是公司内部股权结构的调整,公司主体未变,其债权债务自然继续由公司承担。而公司整体转让时,合并意味着原公司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至新公司;分立时,为保障债权人利益,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除非有书面特别约定。若转让中出现恶意逃避债务,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,债权人可通过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,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债务。若您在公司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问题上有任何疑问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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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公司转让在债权债务处理上因转让情况而异。若仅股东变更,公司主体未变,债权债务仍由公司承担,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。若公司整体转让,如合并,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;如分立,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,除非分立前与债权人书面另有约定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对于债权人,在面对公司转让时,要及时了解转让情况,明确债务承担主体。
若发现转让过程中有恶意逃避债务行为,应尽快收集证据,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。
公司在转让时,无论是股东变更还是整体转让,都应依法依规处理债权债务,避免引发法律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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